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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四期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总监、安全员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

来源:小编|发布时间:2024-10-08|浏览次数:

各特种设备生产、使用单位及相关行业和人员:

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73号令)和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74号令)(以下简称“两个规定”)于2023年4月4日颁布。根据“两个规定”要求,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主要负责人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。

为有效贯彻落实“两个规定”要求,帮助生产及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强化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,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,帮助相关人员准确理解掌握法律法规、标准和相关专业知识。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拟于2024年10月在西安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单位(质量)安全总监、(质量)安全员培训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及地点

(一)时间:10月下旬(具体日期待定)

(二)地点: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(西安市未央区东元路天丰东环广场1号楼2单元10层)

二、培训内容

(一)特种设备法律法规、安全技术规范、标准知识;

(二)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和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解读;

(三)特种设备专业、基础知识; 

(四)应急救援,事故调查与处理;

(五)(质量)安全总监、(质量)安全员岗位职责,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;

(六)(质量)安全风险识别、防控及(质量)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。

培训后进行能力水平测试,颁发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/质量安全员培训证明》和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/安全员培训证明》。

三、培训对象

(一)特种设备生产(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修理)单位主要负责人、质量安全总监、质量安全员或拟担任质量安全总监、质量安全员的人员。

(二)特种设备使用单位(承压类(含气瓶充装)、机电类)主要负责人、安全总监、安全员或拟担任安全总监、安全员的人员。

四、报名方式

本次培训自愿报名参加,请参加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相关报名工作。

10月总监培训.png

(报名二维码)

五、培训费用

(一)培训费:1200元/人,会员单位1000元/人(含专家费、资料费、发票税费、证书费、午餐费等);

(二)汇款账户信息:

开户单位: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 

开户银行: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桃园路支行  

账号:72060078801100001892

注:本次培训接收现场缴费,可使用微信、支付宝、现金等方式缴纳;

(三)培训人员住宿费用自理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电  话:029-82554077 

地  址:西安市未央区东元路天丰东环广场1号楼2单元10层


附件:关于举办第四期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总监、安全员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.pdf




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

2024年10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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